福建省司法厅关于设立福建开闽律师事务所行政许可决定
- 索 引 号: FJ00111-0800-2026-00035
- 文号: 闽司许决〔2026〕33号
- 发布机构: 福建省司法厅
- 生成日期: 2026-03-24
- 有效性: 有效
福建省司法厅关于设立福建开闽律师事务所行政许可决定
郭献池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》和《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经依法审核,决定如下:准予设立福建开闽律师事务所,组织形式为个人律师事务所。请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开展业务工作。
福建省司法厅
2026年3月24日
(此件主动公开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