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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 /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设立福建开闽律师事务所行政许可决定

福建省司法厅关于设立福建开闽律师事务所行政许可决定

闽司许决〔2026〕33号
2026-03-24
  • 索 引 号: FJ00111-0800-2026-00035
  • 文号: 闽司许决〔2026〕33号
  • 发布机构: 福建省司法厅
  • 生成日期: 2026-03-24
  • 有效性: 有效

福建省司法厅关于设立福建开闽律师事务所行政许可决定

郭献池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》和《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经依法审核,决定如下:准予设立福建开闽律师事务所,组织形式为个人律师事务所。请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开展业务工作。

福建省司法厅

2026年3月24日

(此件主动公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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